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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策法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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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国家邮政局公报[2003]40号]

关于公布实行生产监制的邮政用品用具产品目录的通告


    根据《邮政用品用具监督管理办法》(信息产业部第 13号令发布)第五条规定,现公布实行生产监制的邮政用品用具产品目录。具体如下:
    1.信封(含普通信封、首日封、纪念封、透明窗口信封、邮政公事信封、邮政特快专递封套)
    2.明信片
    3.邮袋
    4.给据邮件条码签
    5.信筒信箱
    6.楼房信报箱
    7.邮政日戳
    8.邮件包装箱
    9.邮件包装袋其中,邮政特快专递封套、邮袋、给据邮件条码签、邮政日戳产品由国家邮政局颁发生产监制证书,其他产品授权各省(含自治区、直辖市)邮政行业管理部门颁发生产监制证书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03年11月21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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